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器
招标分类: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内容:
工 程 编 号:SB44032020080010
工 程 名 称:深圳地铁5号线工程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
公 告 时 间:2008年5月14日09:00时 至 2008年5月21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 标 内 容:深圳地铁5号线工程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部分估价:3364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地铁5号全线各地铁站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的气体灭火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关5.6Mp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
同类项目经验:投标人在国内外至少为一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包括合同履行期间)或其他单项工程项目提供过批量气体灭火设备(即:单项合同供货货量不低于200个灭火瓶组),并提交相关合同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其他: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备注:上述报名条件应保证前来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若家数不够应取消除最低资质外的所有条件进行第二次公告.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
3、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4、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关5.6Mp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
6、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或由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等,其中设备名称及合同金额必须清晰明确,便于审查);
7、承诺书。
所有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5月14日09:00时 至 2008年 5月21日17:00时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张晓莉
招 标 人: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郭佩秋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潘睦鑫、陈雪婷
联 系 电 话:0755-82870092/13922185661、13714536444
注:
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法人卡同时对投标员验证指纹(未办理企业信息卡的投标人,应提前办理该卡后方可报名。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网:WWW.SZJSJY.COM.CN 主页“办事指南”中的“其他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